同志業務:市府層級可以做哪些事? (Word Docx檔下載)
類別 |
政策方向 |
可能的執行內容 |
辦理機關 |
教育訓練 |
辦理教育人員含同志議題之性別平等教育研習。 |
ü 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座談會(參與者含各學校校長、性別會執行秘書等)納入同志議題。可由現任性平委員談教育理念與實務運作。 |
教育局 |
教育訓練 |
納入同志議題、性別平等議題於各類教育研習中。 |
ü 融入於各科教學觀摩研討會、各級學校教學研習、教科書選用教師研習等。 ü 與性平輔導團配合辦理。 |
教育局 |
教育訓練 |
人才培訓與校長、主任儲備課程納入同志議題與性別平等議題。 |
ü 應納入各級學校相關儲備校長、主任課程。 ü 應納入校園性平事件調查人才相關訓練。 |
教育局 |
教育訓練 |
親職教育納入同志議題與性別平等議題或辦理相關活動。 |
ü 可藉由宣導月或年度活動審查機制鼓勵各校辦理相關活動。 ü 研擬與鼓勵各級學校家長會成立性別平等小組。 |
教育局 |
教育訓練 |
社教機構辦理多元研習納入性別平等與同志議題。 |
ü 含圖書館、家庭教育中心與公辦民營相關服務中心。 ü 活動形式可能包含工作坊、影展、讀書會、營隊、講座”繪本導讀等。 ü 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多元家庭相關主題活動,並納入同志家庭、同志原生家庭等議題。 |
教育局 |
教育訓練 |
勞工相關同志教育訓練宣導 |
ü 為保障就業機會平等,避免雇主與員工之性別歧視,辦理性別工作平等與就業歧視宣導活動。 ü 可針對不同產業別宣導,以符合現在各產業中不同類型之刻板印象。 |
勞工局 |
教育訓練 ─公務人員 |
辦理同志友善議題與提升性別敏感度相關課程,函請各部會人員參與。 |
ü 辦理同志議題與性別平等議題之性別敏感度培訓課程,並優先邀請第一線為民服務之人員。 ü 辦理「性別知能專題班」、「同志家庭暴力與親密關係暴力防治研習班」、「性騷擾防治專業人員研習班」等長期課程。 ü 同志會接觸到各個政府機關,無論捷運局、交通局、警察局、圖書館、殯葬處、公園管理局、養工處、動物園、市民專線接線人員等,應多鼓勵所有基層機關人員參與同志相關課程,而非僅由少數或特殊指定機關參與。 |
民政局 警察局 衛生局 公訓處 |
教育訓練 ─公務人員 |
公辦民營服務中心(含青少年、老人與身心障礙等服務中心與安置機構)辦理性別敏感度相關課程培訓服務人員。 |
ü 含營隊、成長團體、講座等形式。 ü 社工員與機構相關人員在職訓練納入同志議題與性別平等議題相關課程。 ü 對於收養機構人員辦理同志家庭相關議題研習課程。 |
社會局 |
教育訓練 ─公務人員 |
開設醫療與照顧人員性別意識認識課程,並於專業訓練中加強培養醫療與照顧人員之性別敏感度。 |
ü 醫療職場從業人員及從業人員與病患之性騷擾防治專題納入性騷擾法、申訴流程、救濟程序,討論醫療實務中診療與性騷擾之區隔,並強調提升醫病關係之重要。 ü 培養衛生局相關心理諮詢、諮商人員在電訪與面談情境下同志相關心理諮商之能力。 |
衛生局 |
教育訓練 ─公務人員 |
培訓運動中心服務人員之性別敏感度相關課程 |
ü 含公立與公辦民營之運動場、游泳池等相關運動機構。 ü 可辦理「游泳課程多元性別教學說明」等與同志議題相關之體育教學課程。 |
教育局 體育處 |
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
辦理同志公民運動 |
ü 高雄目前已辦理,建議可以改成同志公民行動,強調由下而上的公民參與模式。 ü 除同志嘉年華之形式外,亦可透過社區巡迴講座讓同志議題向下紮根。 ü 建議編列為常年活動經費。 ü 除了教育活動外,同志公民運動作為公部門主辦之同志活動,建議公部門於活動中主動提出對於同志友善的實際政策推動。 |
民政局 |
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
同志空間與同志活動 |
ü 協助實體同志文化空間的運作,如同志書店、同志酒吧等。 ü 市府團隊率員參與同志活動並實際走上同志遊行。 |
文化局 |
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
建立多元性別友善公共設施 |
ü 規劃與設置無性別廁所,可先設置示範性無性別廁所,再逐步推廣。 ü 往後都市發展與公共建設中應包含多元性別友善的概念。 |
民政局 |
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
成立同志政策跨局處平台 |
ü 可分上下半年辦理,一年兩次,由市府祕書長代表市長主持,與會出席者含市府之性別平等委員、同志與性別民間團體代表,列席者為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局、勞動處、警察局、社會局、文化局、人事處、體育局、公訓處等。 ü 會前須提供本會期各機關相關同志業務之執行成果與同志案例之辦理情形,以協助個參與者瞭解本市之同志業務現況,並以此為具討論未來可行之同志業務辦理方式。 |
民政局 |
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
建立多元性別友善醫療環境 |
ü 透過個人醫療人員教育訓練、多元性別友善醫療研討會、醫療研討會融入同志議題等形式,加強衛生與醫療人員性別意識。 ü 建立多元性別相關溝通管道與措施。 ü 設立無性別廁所與同志友善標誌。 |
衛生局 |
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
建立同志友善職場環境 |
ü 辦理市府各機關與各級學校促進性別平權優良獎勵活動,鼓勵各機關主動促進與重視性別平權。由人事處公布活動、受理報名,各機關遞送相關資料,評審委員開會評選,最後公布性別平權績優機關。 ü 辦理職場性騷擾、職場性別歧視、職場霸凌相關講習與宣導,促進民眾認識各種性別歧視之樣態、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實務處理、職場性別歧視之申訴與處理流程、個案輔導機制等,並納入性傾向歧視之相關議題。各政府單位、事業單位、勞工團體、公私立高職學校與各層級辦理就業歧視業務相關人員等都應納入宣導對象。 ü 印製多元性別友善職場相關媒材供民眾索取或自行閱讀,含DM、手冊、專刊、短片等不同形式。 |
人事處 勞工局 |
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
強化社會大眾尊重多元性別之概念 |
ü 由社會局與文化局提供民間團體補助金費辦理同志議題相關活動,以促進民間團體辦理同志相關活動之意願,並增進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之互動。 ü 可能形式為同志影展辦理補助方案、性別平權相關方案補助、配合家庭暴力與性暴力防治納入同志議題之相關方案補助、納入「弱勢與其他少數族群」之相關補助等。 ü 辦理同志家庭相關座談,讓兒福團體與同志團體能夠交流對談,排除同志不能教養好小孩之疑慮。更換對同志不友善之孩童領養委辦機構。 |
社會局 文化局 |
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
資訊建置 |
ü 含同志資訊主題網站建置與維護、認識同志手冊紙本與光碟。 ü 同志議題相關研討會、座談會、交流會之記錄整理、公布與編製手冊。 ü 建制性別友善醫師、心理師、社工、諮商師名單。 |
民政局 |
同志權益保障制度 |
擴大現行制度之適用範圍 |
ü 含非婚生子女補助、市府層級青年成家方案等。 |
社會局 民政局 |
同志權益保障制度 |
研擬現行法規之缺漏 |
ü 例如同志家庭、伴侶成家、親屬認定等中央法規之缺,由市府團隊研擬如何在地方行政上能夠協助同志生存與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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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
確認各級學校落實性平會之設置與運作 |
ü 確認各校之性平會建制、運作與執行納入同志議題的討論。 ü 督導各校性別平等教育教學活動與規劃辦理性平等與同志議題教育研習。 ü 訂定性平教育與同志教育教學活動時數與檢核標準(含質化指標與量化指標),並定期檢視與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ü 辦理性平教育與同志教育宣導活動,含徵文、藝文、教案甄選等。 ü 辦理同志教育應含融入式教學,在一般課堂中也能夠看見同志議題、了解同志處境與學習如何尊重多元性別主體。 |
教育局 |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
促進各級學校校園性別友善 |
ü 檢視各校校規與制服規定,要求不符性平精神之學校改善(不能裙褲分男女),並鼓勵各級學校建制促進多元性別平等之制度。 ü 檢視校園環境、廁所比例與廁所標示,使其符合多元性別族群之需求。 ü 檢視學校社團、組織與志工團隊是否符合多元性別友善精神,並鼓勵多元性別相關社團之成立。 ü 記錄目前已執行之同志友善校園相關措施作為他校參考或論壇等討論動案例。 ü 各級學校的圖書館與輔導中心應有同志友善相關書籍與影音資料等資源讓師生可以自由借閱或使用。 |
教育局 |
性別平等委員會諮詢指導 |
各局處應同志議題活動與措施應定期提報性別平等委員會,徵詢委員意見並與之討論。 |
ü 含教育局之性平教育宣導活動、衛生局衛教宣導與篩檢措施、文化局規劃之同志文化活動與同志文化據點、勞工局之性平申訴案件、公訓處辦理之同志教育研習、市府層級之性平事件申訴等。 |
民政局 教育局 衛生局 社會局 文化局 勞工局 公訓處 |
其他 |
ü 各項同志預算需要完善與實質之績效考核,而非僅以量化報告或預算花費呈現。 ü 同志業務應由跨部會整合執行,而非僅由各單位各自辦理。 ü 市長與部會首長亦需實際參與各項業務活動與相關教育研習。 ü 性別平等議題眾多,呈現相關報告時應名列同志議題於其中如何辦理、比重為何。 ü 因應反對同志聲浪,各局處應思考如何回應,並研擬各局處可行之說帖以協助基層人員面對反同情況。 ü 同志族群樣貌很多,活動規劃亦不能忽略中高齡同志、青少年同志、身心障礙同志、HIV感染者同志等邊緣同志族群。 |
※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100年第1次同志業務聯繫會報開會通知與會議紀錄、台北市政府100年第2次同志業務聯繫會報會議紀錄、台北市政府101年上半年同志業務聯繫會報會議紀錄、台北市政府102年下半年同志業務聯繫會報會議紀錄(.pdf)、台北市政府102年下半年同志業務聯繫會報開會通知與會議紀錄、台北市政府103年下半年度同志業務聯繫會報開會通知與會議紀錄
由 社團法人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