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成立大會暨理監事會議會議記錄

*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2007年8月19日 14時

(二)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明德館101教室

(三)出席人員:15人

(四)缺席人員:0人

(五)請假人員:6人

(六)主席:鄭祐欣 紀錄:王振圍

(七)主席致詞:
今天早上下雨,我心也跟著下雨,一方面是成立大會請假的人就變多了,一方面是七夕很孤單,所以心也在下雨,非常感謝大家來參加。

(八)報告事項:

1.案由: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
說明:報告本會籌備處7月5日迄今,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表。
決議:准予備查。

(九)討論提案:

1.案由:擬定章程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1.本案業經籌備會審查,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2.為使會務順利運作,建議本章程草案第17條修正為:「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3. 為使會務順利運作,建議本章程草案第19條修正為:「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決議:
一、章程草案第17條、第19條決議不作修正。
二、章程草案第7條修正為,本會會員分下列六種:
一、正式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對青少年、性別議題具熱忱,以投入文化、教育、推廣、學術研究、並受二名以上正式、學生、青少年會員推薦之資格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為正式會員。曾為本會學生、青少年會員者,於年滿二十歲且非為全職學生身份後,本會將更改其身份為正式會員,並行通知。
二、學生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十五歲、具有對青少年、性別議題具熱忱,以投入文化、教育、推廣、學術研究、並受二名以上正式、學生、青少年會員推薦,具全職學生身份之資格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為學生會員。
三、青少年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十五歲、未滿二十歲,具有對青少年、性別議題具熱忱,以投入文化、教育、推廣、學術研究、並受二名以上正式、學生、青少年會員推薦,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為青少年會員。
四、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五、永久會員:凡連繳二十年以上常年會費之團體會員或正式會員,為永久會員。
六、榮譽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對青少年、性別議題具貢獻者,經理事推薦,填具入會申請連署書,經理事會通過,為榮譽會員。榮譽會員得不繳納會費。
七、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達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之團體或個人。
三、章程草案第20條修正為,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四、章程草案第30條修正為,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新台幣一○○○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二、常年會費:正式會員新台幣二五○○元,學生會員新台幣一二○○元,青少年會員新台幣一二○○元,團體會員新台幣二○○○元。
三、事業費。
四、捐款。
五、委託收益。
六、基金及其孳息。
七、其他收入。
五、通過章程草案,如附件一,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組織章程。

2.案由:審查2007、2008年度工作計畫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業經籌備會審查,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通過2007、2008年度工作計畫,如附件二。

3.案由:審查2007、2008年度收支預算表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業經籌備會審查,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通過2007、2008年度收支預算表,如附件三。

4.案由:決定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選票案,提請討論。
說明:1.理監事選票格式由籌備會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規定擇定採用。
2.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為:人民團體之選舉應使用選舉票,其格式分為下列三種並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年月日等,由各該團體理事會 (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 擇一採用:
一、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者。
二、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者。
三、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者。
前項第三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或經會員 (會員代表) 大會決議,由理事會提出;或由會員 (會員代表) 向所屬團體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出名額時,由理事會 (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 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附件: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選票格式,第35頁。
決議: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選舉票採用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7條第2款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選舉票團體蓋用籌備會戳記及由召集人簽章。如附件四,樣張共2種。

(十)臨時動議。

(十一)選舉第一屆理事、監事。
監票者:陳涵茵
發票者:陳俊儒
唱票者:陳俊儒
記票人員:陳俊偉
當選理事結果如下:
鄭祐欣(14票)、李翊平(13票)、陳柏屼(13票)、趙淑珠(13票)、陳俊儒(13票)、紀品志(12票)、劉安真(11票)、陳俊偉(11票)、邱瓊慧(9票)
候補理事當選人:張博威(1票)、陳涵茵(1票)、王振圍(1票)
當選監事結果如下:徐靖媛(13票)、魏晨帆(10票)、謝臥龍(4票)
候補監事當選人:李欣怡(1票)

(十二)散會。

* 好性會會員下載「成立大會暨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出席委託書及請假」檔案。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一)時間:2007年8月19日 下午4時

(二)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明德館101教室

(三)出席人員:
   理事:鄭祐欣、李翊平、陳柏屼、趙淑珠、紀品志、劉安真、陳俊偉、邱瓊慧
   監事:徐靖媛、魏晨帆

(四)請假人員:
   理事:邱瓊慧
   監事:謝臥龍

(五)主席:鄭祐欣 紀錄:王振圍

(六)主席致詞:(略)

(七)選舉第1屆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
一、本屆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選舉,選務人員有監票員陳涵茵、發票員陳俊儒、唱票員陳俊儒、記票員陳俊偉。
二、當選理事長票選結果如下:鄭祐欣(7票)
三、當選常務監事票選結果如下:徐靖媛(2票)

(八)移交。

(九)第一屆理事長致詞:
   我會盡力扮演好理事長的責任,請大家一起幫忙。

(十)討論提案:

討論提案一:
案由:決定本會會址處所(含聯絡電話)案。
說明:會址處所依規定不得少於30平方公尺,並應取得使用1年以上之使用權證明(例如租約、借用同意書)。
決議:會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永康街42號,本會聯絡電話為04-7233483。

討論提案二:
案由:聘任本屆秘書長等工作人員。
說明:一、本會依組織章程第16條聘免工作人員。
二、依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7條,「工作人員之解聘僱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依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5條,「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理監事)擔任」。
決議:聘王振圍擔任本會秘書長,如附件一。

討論提案三:
案由:審定會員資格。
說明:一、審定會員(會員代表)資格。
二、審定通過後,造具名冊報主管機關備查。
決議:通過學生會員1人,如附件二新進會員名冊。

討論提案四:
案由:討論「內部作業組織組織辦法」。
說明:依本會組織章程第23條,「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及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決議:通過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內部作業組織組織辦法,如附件三。

討論提案五:
案由:討論「青少年性/別成長學苑組織辦法」。
決議:通過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青少年性/別成長學苑組織辦法,如附件四。

討論提案六:
案由:討論「工作人員待遇表」。
說明: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18條,工作人員待遇表,由理事會訂定。
決議:通過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兼職職員待遇表,如附件五。

討論提案七:
案由:討論「職員請假辦法」。
說明:依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10條,「工作人員之服務、差假勤惰、考核及獎懲等有關事項,由理事會訂定實施。」
決議:通過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職員請假辦法,如附件六。

討論提案八:
案由:討論「職員進修辦法」。
說明:依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8條,「專任工作人員之薪給支給基準、福利事項、保險、資遣、退休或撫卹等有關事項,由社會團體視其財務狀況由理事會訂定,提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
決議:通過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職員進修辦法,如附件七。

(十一)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一:理監事會會務推動相關事宜。
  決議:會後由秘書長協助作會務分組,以電子郵件方式請理監事以個人意願選組,以利會務之推動。

(十二)散會。